- 索 引 号
- 07B050411201600011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市[2015]23号
- 生效日期
- 2015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1月04日
- 内容概述
- 为推动农业农村数据的部门共享,经与国家统计局协商,我部对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并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4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
- 索 引 号
- 07B050411201600011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市[2015]23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 生效日期
- 2015年12月31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1月04日
- 内容概述
- 为推动农业农村数据的部门共享,经与国家统计局协商,我部对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并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4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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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推动农业农村数据的部门共享,经与国家统计局协商,我部对2016—2017年《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调整,并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64号,有效期至2017年12月)。现将新修订的报表制度和修订说明印发你们(附件1、2),请严格遵照执行,按时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请参照本制度要求,及时与自治区农业厅沟通相关调查情况,由农业厅统一报送全口径数据。
附件1.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2.农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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