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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20315201800747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66号(社会管理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208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内容概述
对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766号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20315201800747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66号(社会管理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18〕208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人事司
生效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3日
内容概述
对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766号的答复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66号(社会管理类14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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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志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办“农业专业技能人才培训机构”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训机构设置

我部高度重视教育培训体系的构建,多措并举不断健全体系。自2007年正式启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工作以来,在中央组织部和我部共同努力下,在全国建成了30个部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形成了初步培训网络,累计培养农村带头人10万余人,在带动各地人才培养、服务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民交流合作、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启动实施以来,我部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市场力量和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强化各级农广校的主体支撑作用,凝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等多种资源,广泛参与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作。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如江苏省在农广校基础上成立全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有效整合全省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培育合力,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都大大提高了。

下一步,我部将以提高人才培育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为导向,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确保培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新的突破。

二、关于培训资格

精准遴选培育对象是农业农村人才培育的关键环节,我部坚持培训提高一批、吸引发展一批、培养储备一批的发展思路,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鼓励以县域为单元,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育。一是培育一批“老农”。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龙头企业骨干、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力量,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0.9亿元,培训400多万人次。二是吸引一批“新农”。把到农村创业创新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新农”作为吸引发展对象。特别是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以来,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成为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据对20171.1万名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统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近1400人,占培育总数的13%三是储备一批“知农”。把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民和涉农专业在校学生作为培养储备的对象,大力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采取弹性学制、农学交替的方式,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2014年,我部联合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鼓励新型职业农民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开展多形式农民职业教育。目前,福建、北京、江苏、河北等省市都探索出了很好的实践经验模式。四是培育一批“领农”。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培训好贫困地区带头人作为推进产业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2017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的学员选调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遴选,培训主题聚焦产业扶贫。启动实施了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环京津贫困地区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为湖北恩施、湖南湘西、贵州毕节、大兴安岭南麓等地区及环京津贫困地区培训各类带头人近4000人,为强化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人才支撑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以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求为导向,制定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育计划,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加强培育对象库建设,吸引、储备更多高素质劳动者投身农业、振兴乡村。

三、 关于学费收取

2014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投入7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民参训的学费和食宿费实行全免。在中央财政带动下,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纷纷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投入力度。如江苏、山西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以上,安徽、山东、河南省去年分别投入6550万元、6000万元、310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资金超过30.6亿元,人均补助标准显著提高。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人才需求更显紧迫,仍然需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同时鼓励和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乡村人才振兴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工程,凝聚政府、公益性培训机构、企业等多元力量共同推进农民培育工作积极开展。

四、 关于师资来源

我部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民培训教育师资库建设提升培育质量和效果。精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社等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优秀教师、专家和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十佳农民”代表、优秀基层组织带头人等作为师资,组织全国8万名师资入库,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举办国家级师资示范培训班,带动省级开展师资培训,提高“双师型”教师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以满足农民实际技能需求为核心,进一步整合教育培训基础资源,切实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培育的质量效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五、 关于人才认定

2015年,我部印发了《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把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的重点,把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并就认定的原则、程序、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作出了详细部署,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初、中、高三级认定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清单,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与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挂起钩来。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如浙江省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农业系列职称的评审范围,2017年全省有43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了高级职称。陕西省实行省级认定高级、市级认定中级、县级认定初级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制度。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调查统计制度,2015年完成了全国范围第四次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基本摸清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家底。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按照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切实掌握全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六、 关于课程设置

在农业农村人才培育过程中,围绕提升农业农村人才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我部高度重视培训课程的科学设置,针对培训主题不断调整完善培训内容。在政策方面,重点设置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中央1号文件等的解读内容;在综合素质方面,重点设置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在生产技能方面,重点设置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等内容;在经营管理能力方面,重点设置创新创业、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我部和中央组织部联合开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采取“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养模式,强化用身边事教育感染身边人,推行“十佳农民上讲台”,让获得“全国十佳农民”项目资助的带头人讲述奋斗历程和发展经验,帮助学员开阔眼界、启发思路、提升能力;在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班特别设计了项目路演板块,模拟创业大赛进行实战演练。一些省份、基地也加大培训力度,创新课程设置,比如湖北星光村基地打破原有创业课程设置,由一个创业师资团队贯穿培训全过程,引导学员参与互动式体验,获得系统的创业知识;辽宁省农委组织往期优秀学员回炉深造,加大现场体验式教学和研讨交流比重,推动了带头人培训向纵深发展;重庆市把农民田间学校作为农村实用人才技术指导、现场交流、成果示范的主要载体,增强了农村实用人才在生产中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培养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不断创新培育模式方法,完善课程内容,把培训场所放在乡村,让身边事教育激励身边人,进一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911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司   0105919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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