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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140307200800596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信息名称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农垦发[2008]6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内容概述
下达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以工代赈项目计划。
索 引 号
07B140307200800596
信息名称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  号
农垦发[2008]6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垦局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5日
内容概述
下达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以工代赈项目计划。

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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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云南省农垦总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08〕885号),经审定,现将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各垦区扶贫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及时将项目分解下达到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动和调整。项目施工前,要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批复,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整理好工程档案,并做好项目后续运行和维护计划。

    二、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发挥效益

    各垦区要进一步强化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管好扶贫资金。在资金的使用中,严格执行专户、专账、专人的管理制度,并做到账目记录真实、准确、规范、完整,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要严格做好劳务报酬发放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足额和及时发放,严禁挪用、克扣和拖欠。

    请各垦区于2008年12月19日前,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农业部农垦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附件:2008年边境贫困农场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表

 

 

 

二〇〇八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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