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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40315202000843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62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内容概述
虽然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基础设施总体还比较薄弱,与城市差距大,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乡村振兴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短板。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将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注重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加大投入,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管护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分类有序推进相关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变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
索 引 号
07B040315202000843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262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内容概述
虽然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基础设施总体还比较薄弱,与城市差距大,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乡村振兴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短板。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将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注重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加大投入,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管护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分类有序推进相关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变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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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952号建议的答复 

                                         农办议[2020]262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投入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8,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并区别不同地区类型提出行动目标。《方案》提出,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推动各类基础设施合理布局。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基础差、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人居环境领域资金需求很大,地方筹措建设资金存在一定困难;同时,从事权属性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属于地方事权。为此,《方案》提出,加大各方面投入力度,“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并允许地方各级政府通过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等方式,合理保障人居环境建设和运行资金。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情况,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会同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安排投资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实。 

  二、关于加强乡村治理,引导乡村干部强化治理意识,让建好的公共设施有人管理、有人维护 

  长期以来,“重建设、轻管护”一直是人居环境等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管护主体不明、标准不清、经费不足等直接影响农村建设项目长期有效运行。对此,201910,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各方管护责任、健全分类管护机制、完善管护配套制度、多元筹措管护资金等政策措施。今年初,中央农办将分领域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规范等作为重点任务之一,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工作要点。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联合开展了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对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完善乡村治理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等方面提出明确措施。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强化了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公共设施维护的意识和责任。 

  三、关于出台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地方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把握好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充分依托现有政策渠道,强化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对于需求稳定、边界明确、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乡村环境治理等项目,鼓励采用PPP模式等多元化筹资办法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虽然各地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基础设施总体还比较薄弱,与城市差距大,不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乡村振兴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短板。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将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注重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加大投入,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管护体制改革,指导各地分类有序推进相关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改变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010-59193122 

    

                                                     农业农村部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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