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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40303202000744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4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152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4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40303202000744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4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20〕152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46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0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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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连步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政策支持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各类服务组织。近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涉农企业全方位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一是加快培育公司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2017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6号),提出要加快培育多元服务主体,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积极培育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性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挥其服务模式成熟、服务机制灵活、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截至2019年底,全国专业化的农业社会化服企业达到3.39万个服务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水平高,且发展势头强劲。2019年,我部推介了第一批20个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其中13个为专业性农业服务公司

  二是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2017年,中央财政设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项通过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面向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接受耕种防收等农业生产性服务财政予以适当补助。2017—2020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5亿元,用于支持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中2020年项目资金增加到45亿元,项目实施省份达到29个在解决试点地区“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推动服务型规模经营、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发展绿色农业、培育壮大服务主体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社会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示范带动,2019年全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5亿亩次,服务小农户6000万户。在此过程中,通过项目带动、财政补贴,引导一大批涉农企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金丰公社就是其中的典型。

  是加大对涉农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1号),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其中,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至2020年6月末,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余额为20万亿元,较年初增长8.63%。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7.2万亿,较年初增长12.2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4.15个百分点。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普惠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2.24万亿。

  四是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农机具购置补贴比例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从长期实践看,现行不超过30%的补贴额测算比例能够较好保障补贴范围内机具应补尽补的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理性购机、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原则。地方财政可在遵循上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本地区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给予适当累加。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地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规模经营

      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开农业生产托管,带领小农户发展服务规模经营,让小农户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路子。一些地方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的功能,推动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组织小农户集中连片土地,统一接受生产托管服务,为巩固和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注入了新的内涵

  三、关于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23亿元(含补助地方支出和中央本级支出,下同),2020年安排702.05亿元。根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有关规定,农田建设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支持包括涉农企业在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生产托管等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培养一大批实干型人才充实到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

  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我部高度重视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建设,将其作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部分,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性长期性工程加以推进。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近年来,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13.9亿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骨干以及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培训,培训高素质农民1600万人。二是强化农民职业教育2019年,我部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重点面向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培育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带得动的乡村振兴带头人队伍。2019年,高职扩招高素质农民3.5万人。通过建立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全系统协调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扎根基层“一懂两爱”的专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加快培育涉农企业等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行业管理强化示范引领二是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快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

  010-59193115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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