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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40315201801504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60号
生效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40315201801504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60号
信息所属单位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生效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9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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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全国乡村振兴战略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政策创新试验

(一)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了“三权”权能内涵及相互关系,阐明了“三权分置”的实施路径。“三权分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进一步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内涵,开辟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新路径。文件下发后,我部认真落实牵头责任,健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各地完善配套措施。目前,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等15个省(市、区)已下发了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推进“三权分置”有序实施。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海南省加快落实“三权分置”政策,推动土地制度改革。

(二)关于创新市场与补贴政策。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4亿元,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给地方,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发展。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要求,中央财政还支持农业生产的相关资金合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进一步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创新和完善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并切块下达到省。各地可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基础上,在大专项支出方向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国家农业资金的使用效率。2018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创新市场与补贴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

二、关于开展技术创新试验

随着农业市场化、信息化、规模化的快速推进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都在经历广泛和深刻的变革,新时代对农技推广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在这一背景下,必须持续推进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创新,加快建设能够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2017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在全国13个省份的36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等。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已写入2018年中央1号文件。同时,中央财政近年来已累计投入58.5亿元,用于改善农技推广机构的办公条件和服务手段。目前,全国普遍设立了推广机构,明确了公益性职能,呈现干事有队伍、工作有场所、推广有经费、服务有手段的良好态势,切实发挥了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通过协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绿色实用农业技术,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三、关于开展组织创新试验

按照中央要求部署,各地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组织模式,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开展生产性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小农户成为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一是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发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构建和完善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带动、盈余返还等利益联结机制,使小农户分享现代农业发展增值收益。截至2017年底,全国以入股形式流转土地的达到0.3亿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8%三是鼓励创新发展农业新业态,调整优化农产品品种和品质结构,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支持合作社进超市,在城市社区开设门店(点),促进小农户产品直销。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委将继续加强指导,制定扶持小农户生产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

四、关于开展业态创新试验

(一)关于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近年来,农业农村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2015年,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对接”专项行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牵线搭桥的作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农产品促销平台建设,在一站通产销对接平台、网上展厅宣传推介平台、农产品促销平台、农交会平台和全国农产品促销系列展会平台工作基础上,全面整合打造农产品促销平台。2016年,我部印发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指导地方开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海南重点开展休闲农业电商平台,推动城市郊区休闲资源建设开发,整合休闲农业资源,以标准化接待规范、信息评价体系、地理信息系统和移动定位技术为支撑,以采摘、餐饮、住宿、主题活动、民俗产品购销、服务平台和质量监督体系,实现乡村旅游线上直销,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城乡互动发展的休闲农业产业链。在2016年“互联网+”现代农业百佳实践案例及新农民创业创新百佳成果中,包括海南省农业厅申报的“互联网农业小镇定位农业改革新坐标”1个案例和海南省其他相关单位申报的“‘互联网+’激发海南万年火山新活力”“‘石头缝里长金子’打造特色精品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相结合的产业基地”2个成果,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关于开展农业特色物联网小镇建设试点指导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建设认定一批产业支撑好、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信息化程度高、多种功能叠加、具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2016年,我部在海南省海口市石山镇召开现场座谈会,请专家和各方代表研究指导小镇建设发展,总结推广石山镇农业互联网小镇模式,构建镇域综合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对接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创业,推进农业产业、休闲农业等线下农业的互联网改造。2016年举办的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展示了海口农业特色小镇,并举办了农村金融与保险论坛,探索了“互联网+”现代农业创业创新模式;在海口举办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交流会期间,请全国各地代表实地考察参观石山镇互联网小镇。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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