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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90411201701075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科〔2017〕48号
生效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内容概述
开展2017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索 引 号
07B090411201701075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农办科〔2017〕48号
信息所属单位
科技教育司
生效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内容概述
开展2017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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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和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行业统计工作

  按照《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要求,请各单位组织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填报《2017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表》和《2017年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表》,严把数据收集、整理、录入、汇总和审核环节,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同时认真分析总结相关情况,编写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户用沼气池报废须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户用沼气报废管理的通知》(农办科〔2013〕11号)要求,以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内容作为统计依据。

  二、报送内容和时间

  (一)请各省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30日之前,将本地区2017年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各省农业资源环境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将本地区《2017年全国农业资源环境信息统计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等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和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纸质材料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相关报表及资料电子版请从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网址为http://www.reea.agri.cn。各单位在填报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人:徐文灏、李想

  电话:010—59192910、59192129

  电子邮箱:kjsnyc@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二)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

  联系人:刘代丽、王海

  电话:010—59196354

  电子邮箱:reea5261@126.com

  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4号楼 邮编:100125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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