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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30504201310637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函
文  号
农政函[2013] 16号
生效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24日
内容概述
因申请人未提供完整联系方式,《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无法妥投退回我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公告送达。
索 引 号
07B030504201310637
信息名称
农业部关于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函
文  号
农政函[2013] 16号
信息所属单位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生效日期
2013年10月11日
发布日期
2013年10月24日
内容概述
因申请人未提供完整联系方式,《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无法妥投退回我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公告送达。

农业部关于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函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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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政敏:

     你对被申请人不取消活禽市场交易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于2013年8月20日作出了《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农政综函[2013] 91号)。因你未提供完整联系方式,通知书无法妥投退回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请你于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按照《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的要求补正相关材料。

                                                                    

                                                 农业部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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