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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70515202000737
信息所属单位
计划财务司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1号(农业水利类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0〕228号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内容概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1号(农业水利类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07B070515202000737
信息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1号(农业水利类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农办案〔2020〕228号
信息所属单位
计划财务司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内容概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1号(农业水利类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51号(农业水利类33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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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后建立精准农业补贴模式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部分答复如下。

  农业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优化完善惠农资金政策,推动惠农政策落地见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精神,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整合成为大专项,大专项下设置支出方向,实行任务清单管理,由地方结合实际统筹落实任务清单,从源头上推进解决支农资金投入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和正式下达资金预算时,同步下达任务清单,作为地方细化资金、任务安排的依据。任务清单区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对于约束性任务,中央可明确具体任务资金安排;对于指导性任务,中央财政确定支持方向,不细化具体任务资金额度。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细化农业补贴的建议,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清单内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补贴标准、补贴方式、补贴对象和补贴依据,并负责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同时,我部不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切实提高惠农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在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面,制定印发《关于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0号),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建立绩效目标、资金、任务、权责到省的“四到省”管理体制,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设置专项和任务清单,由各省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指导性任务。在落实资金安排与绩效挂钩机制方面,强化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机制。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与执行绩效、支出进度、审计问题进行挂钩;一方面实行正面激励,除直接发放给农(牧、渔)民的补贴外,所有政策任务资金安排均与绩效评价得分挂钩,权重为20%;另一方面体现负面惩罚,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省份酌情扣减资金,对审计或绩效评价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调减资金。同时,做好涉农补贴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群众知情权。关于您所提关于加大涉农职务犯罪打击力度的建议,我们将在出台完善相关补贴政策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大项目实施监督力度,让强农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业农村。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实施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0923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010-591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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