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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070315201800596
信息所属单位
财务司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84号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070315201800596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84号
信息所属单位
财务司
生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内容概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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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德才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昭通纳入国家政策性马铃薯种植保险试点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07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目前,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惠及种植业、养殖业、林业3大类15个品种,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其中包括马铃薯。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对于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险种,全国各地均可自主自愿开展。云南省可自行确定开展马铃薯保险的区域,并根据相关标准和程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

此外,对于您提出的“给予昭通市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资金支持”问题,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推动涉农补贴资金整合使用改革,对下达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包括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资金在内的相关补贴资金合并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同时将粮棉油糖高产创建作为指导性任务一并下达,由省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具体细化分解任务,匹配资金。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动地方结合本地农业发展特点,统筹加大对绿色高产高效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财务司 01059192519

 

 

农业农村部

2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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