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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30315201801471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5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88号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内容概述
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暂不符合规定,保护区应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继续加大大鲵保护的力度。
索 引 号
07B230315201801471
信息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5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8〕288号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21日
内容概述
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暂不符合规定,保护区应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继续加大大鲵保护的力度。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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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路雯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前进行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问题

  20131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号)(以下简称《规定》),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理由、调整年限、调整程序、调整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第五条明确要求:自批准建立或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进行调整201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功能区的申请(湘政函〔201426号)。2015年底,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2016612日,我部印发《关于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批复》(农渔发〔201620号),同意功能区调整。根据《规定》,保护区暂不符合调整要求。

  我部将推动保护区主管部门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开展综合科学考察,摸清保护区大鲵和其他保护物种种群资源分布和变化状况、自然栖息地生境保护情况,提前做好保护区调整准备。待今后符合要求时,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对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优化调整。

  二、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并重问题

  为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防止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我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函〔20141419号)和《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涉及保护区的项目,确实无法避让的,坚持保护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重大基础设施在采取合理工程设计和生态补偿措施并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我部会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项目批复事宜。同时,我部会做好相关审批工作的指导工作,加快项目审批进程。我部已商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建立清单式审批代办机制,可将必要性强、影响较小的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路桥工程)形成清单报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简化审批流程,其他类项目仍按现有程序报批。

  三、关于加强大鲵保护和管理

  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杀、栖息地破坏、自身迁移能力不强和繁殖能力低下等原因,野生大鲵种群数量急剧减少。

  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大鲵保护,规范养殖大鲵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管理,201518日,我部印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大鲵资源保护规范经营利用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152号)。20158月,我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科研院所起草了《大鲵保护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大鲵保护工作。下一步,我部将在大鲵资源和生境保护、保护区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出台相关的技术标准,真正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

  感谢你们对大鲵保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021-62453006

                          农业农村部

                                                     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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