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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7B230315201500494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975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5】1号
生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内容概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975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7B230315201500494
信息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975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农办议【2015】1号
信息所属单位
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5日
内容概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975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975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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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张家界国家级大鲵自然保护区规划(修订)审查工作的建议收悉,经与环境保护部协商,现答复如下。

  大鲵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由于自然环境的破坏,饵料生物匮乏,非法捕捞,加上大鲵自然资源再生能力弱等原因,野生大鲵资源量急剧下降,种群面临衰竭的危险。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于1996年设立,主要保护对象为大鲵及其生态环境。其所在区域水系发达,气候条件适宜,为大鲵的栖息和繁衍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国野生大鲵的集中分布区之一。

  为加强保护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大鲵及其生境,我部、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开展了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制定了《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管理工作细则》,推进巡护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将巡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保护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二是开展保护区涉水工程监管,2014年与桑植县金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山羊水电有限公司两个违规业主就工程建设涉保护区生态补偿工作进行协商,制定了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方案,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三是开展大鲵资源监测和普查工作,四是开展人工增殖放流,2014年在保护区放流大鲵2500多尾,放流各类鱼苗数千万尾。五是开展大鲵科学研究,在大鲵仿生态繁殖方法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保护区范围划分不尽合理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保护区涉张家界市范围较广,占张家界市自然水域的76.5%,与部分城镇人类活动区重叠,也与地方城市化和工业发展形成矛盾。为有效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统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虑到国家重大项目工程黔张常铁路线路布设无法绕避大鲵保护区,我部多次组织专家开展专题影响评价工作,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和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不予评审。考虑到目前保护区涉水工程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健全,未批先建,补偿经费不落实等情况,我部近期将组织开展保护区涉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检查工作,全面调查掌握保护区内涉水工程项目环评工作情况,督促违法违规企业落实整改,并对锦屏-苏南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元宝溪水电站(在建)、逸源水电站(已建)等未经专项环评工程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申请,须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报国务院批准。目前,我部正会同环境保护部加快推进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工作。环境保护部将依据有关规定,把湖南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纳入2015年评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感谢您对水生生物养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部

2015年5月1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

  021-6245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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