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索 引 号
07B010406201700136
信息所属单位
办公厅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办〔2017〕6号
生效日期
2017年02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内容概述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索 引 号
07B010406201700136
信息名称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文  号
农办办〔2017〕6号
信息所属单位
办公厅
生效日期
2017年02月22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2月24日
内容概述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部机关各有关司局:

113,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涉及农业部门6项(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决定》要求,切实做好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

一、停止审批相关事项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对“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境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等5项事项进行审批,不再对“从境外引进蚕遗传资源”事项进行初审,不得自行给予过渡期、暂缓执行或变相继续审批。

二、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及服务指南

尽快清理废除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同步系统提出完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加快修订,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依法推进。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决定》要求落实到位。

部机关有关司局要切实抓好本系统落实《决定》的各项工作,于33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办公厅。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涉及农业部门部分)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22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