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7B010411201400450
- 信息所属单位
- 办公厅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办[2014]29号
- 生效日期
- 2014年07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4年07月16日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加快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通知有关事项。
- 索 引 号
- 07B010411201400450
- 信息名称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农办办[2014]29号
- 信息所属单位
- 办公厅
- 生效日期
- 2014年07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4年07月16日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加快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通知有关事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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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加快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内容
统计范围:部机关各司局。
统计内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等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我部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分解落实统计工作任务,汇总统计数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统计情况。
(二)各司局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核实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农业部门户网站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并结合统计业务需求,改进和完善农业部依申请公开系统。
三、统计和报送要求
(一)各司局、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统计结果将作为我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总结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各司局、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按照分工要求将上一年度全年统计数据通过内网Notes报办公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办公厅将会同有关司局采取逐级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工安排表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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