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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552号(农业水利类3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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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

“关于加快海洋牧场建设,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我部组织编制《中国海洋牧场发展战略研究》,全面总结我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情况,初步理清了海洋牧场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2015年,我部启动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评审公布了三批64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统筹谋划海洋牧场建设,规范示范区管理,我部印发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明确自2015年起的未来5年内,每年在渔业油价补贴资金中安排至少5亿元用于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已落实资金16.9亿元支持70个海洋牧场建设。同时,为推动我国海洋牧场科学有序发展,2017年我部成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由海洋物理、鱼礁设计、渔业资源、海洋生态、海水养殖、设施装备、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的46位专家组成。

二、关于明确发展目标

基于我国近海海域地理环境状况,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安排,结合全国沿海各省(区、市)海洋牧场建设和发展计划,《规划》确定了到2025年,建设178个区域代表性强、生态功能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总体目标,通过以点带面,以面促区,逐步推进、提升我国海洋牧场发展的整体规模、层次和水平。《规划》综合考虑我国黄渤海、东海和南海的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禀赋、生态修复需求、转产转业形势和渔业产业发展特点,在我国近海“一带三区”(一带:沿海一带;三区: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对海洋牧场建设进行了布局,计划在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分别建设113个、20个和45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类型以养护型为主,兼顾休闲型和增殖型。

三、关于科学功能定位

海洋牧场,是指基于海洋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构建或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或避敌所需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渔业模式。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明确将海洋牧场作为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的行动之一。我部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的要求中,也明确提出示范区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应具有重要作用。我部在《规划》中还提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海洋牧场的发展,将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从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出发,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以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为保障,大力推进以海洋牧场为主要形式的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和区域性渔业综合开发。

四、关于强化管理体制

农业农村部为我国海洋牧场建设的指导和监督部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各地的海洋牧场指导和监督工作,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相关的运行维护和监测监管。目前,我国的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单位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前者主要负责完全公益性的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我部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海洋牧场建设管理规定,更好地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海洋牧场建设。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各地创新海洋牧场建设管理机制,明确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合理确定利益分配和责任分工。我部也将进一步完善海洋牧场监管制度,确保海洋牧场建设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五、关于创新多元投入

2013年底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会同有关方面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制度和市场环境,鼓励和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2018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从完善制度保障、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入手,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海洋牧场新产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六、关于健全法律法规

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顶层设计,规范海洋牧场建设管理,我部先后编制印发《中国海洋牧场发展战略研究》《规划》《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江苏连云港、海南三亚等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海洋牧场或人工鱼礁管理规定,山东省正在积极推动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条例的出台,以加强对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海洋牧场的规范管理。下一步,我部将结合《渔业法》修订,加快推进海洋牧场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修订,不断提高海洋牧场海域生态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律保障力度。

七、关于加强陆海统筹

“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开展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主要支持沿海城市开展海湾水环境综合整治、岸线整治修复、滨海湿地修复等工程,以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2016-2017年共安排资金46.51亿元,2018年拟安排资金20.61亿元,继续用于开展沿海各市海岛和海域保护相关工作。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制定出台加强沿海滩涂保护与开发管理的政策意见。

八、关于坚持生态优先

我部一直高度重视海洋牧场的生态功能,在2015年首次印发的《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农渔发〔2015〕18号)中,即明确提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是“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转型增效”。目前,全国已建成海洋牧场233个,投放鱼礁超过6094万空立方米,据专家测算,每年可产生直接经济效益319亿元;通过贝藻类增殖养殖,年可固碳19.4万吨、消氮1.7万吨、减磷1690吨,生态效益超过600亿元。实践证明,海洋牧场在养护海洋生物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和促进渔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海洋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已成为我国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

九、关于推广特色海产品

我部高度重视水产种业发展,2016年印发的《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指出,要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加强品种创新,积极推广新品种,构建现代化良种研发繁育体系,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高良种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国共创建84家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现有的原种繁育体系可以满足增殖型海洋牧场的种苗需要。

十、关于智慧化监管监控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构筑智慧化海洋牧场监管监控体系,对实现海洋牧场的科学运营和规范管理至关重要。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可视化监控系统建设,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中,明确要求示范区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监测系统,开展海洋牧场资源养护和环境修复等生态效果的在线观测,并将在线监测系统列入中央财政渔业油补政策调整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的支持范围内。作为现代化海洋牧场试点省份的山东省,一致积极探索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海洋牧场建设,启动海洋牧场观测网建设,布设22处海底观测站,对牧场海面以下海域状态实时在线视频观测,对水质和水动力等生态环境参数实施在线监测,实现了对海洋牧场的“可视、可测、可控”,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我部正在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信息系统,今后将接入各示范区可视化、智能化、信息化监测系统,实现示范区年度评价网上办理,并对示范区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十一、关于融合政产学研用

我部非常注重发挥科技在渔业基础研究、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2017年,渔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由2010年的55%提高至60%,涉及海洋牧场建设的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健康养殖、病害防治、水产品加工、节能环保、渔业装备升级、渔业信息化等共性与关键技术研究均有较大进展,一批高效、健康、环保、节能、安全的技术模式得到广泛应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持续推进,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初步构建,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加快。下一步,我部将加强海洋牧场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推动海洋牧场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纳入国家“蓝色粮仓”重点研发计划,推动海洋牧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纳入国家高技术装备研发计划;强化海洋牧场产业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海洋科学与技术实验室、国家海洋牧场科技创新联盟、国家深蓝渔业科技创新联盟等开展海洋牧场产业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关于健全人才队伍

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中的人才培养,我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南海水产研究所先后成立了海洋牧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资源养护与海洋牧场室。大连海洋大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下属相关研究所等17家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发起成立国家现代海洋牧场科技创新联盟。我部所属的中国水产学会成立海洋牧场专业委员会。这些机构组织的成立对加快海洋牧场人才的培养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地也日益重视海洋牧场人才队伍建设。山东省积极引导教学科研机构与重点企业对接,全省参与海洋牧场建设的省级以上科研院所达到20余家,参与海洋牧场建设的规模以上企业130余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建立 “海洋生态牧场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家;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渔户+科研单位”的“大渔带小渔”模式,将政府支持的政策优势、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企业的资金和管理优势、合作社的规模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多方位培养海洋牧场人才。下一步,我部将抓住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契机,借鉴和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强海洋牧场人才队伍建设,为海洋牧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感谢对海洋牧场建设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1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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