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9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3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金晶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民族乡镇实施人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渠道引进人才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在农村谋事创业,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活跃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了返乡下乡人员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政策措施。农业农村部加大对农村双创人员培训力度,以农村创业创新人员、企业家、创业导师等创业服务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从各地推荐的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中遴选出200名优秀带头人进行宣传推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举办双创大赛,实现了训赛结合,以训促赛,请资深创业导师就有关创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对进入复赛的选手进行专业辅导。同时对接投资机构和科研单位,帮助参赛选手获得资金、技术、市场支持,激发创业创新热情。截至2017年底,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累计超过740万人,为农业农村经济注入了源头活水,形成了农村双创新热潮。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职创办企业或离岗创业,并配套了相关人事管理政策,以激发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引导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农业农村部在连续两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于20167月联合科技部等四部委在全国推开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进一步探索建立种业科技人才享受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的新机制,被誉为种业领域的“小岗村”实践。研究出台农业农村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细则,就部属科研院所成果转移及科技人员持股转化成果、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加大培训培育工作力度,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每年培育20个农村创业创新县、200个农村创业创新乡、2000个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并对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创意项目大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选手,激发创业创新热情。继续宣传推介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优秀企业家典型范例,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营造农村创业创新良好氛围。全面实施“特聘农技员”制度,多渠道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力量。指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二、关于多方式培养人才的建议

2007年以来,我部会同中组部依托30个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根据农民学习的特点,大力开展体验式教学,探索出了“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的培训模式,让学员们到已经发展起来的先进村庄,亲眼看看现代化的农业、美丽的乡村、富裕的农民,听听老一辈带头人讲奋斗历程和发展经验,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启发思路,提升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培训还安排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和部门领导解读产业政策,与学员面对面交流,使得培训既“接地气”又“架天线”。11年来,累计举办927期示范培训班,共组织9万多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到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学习交流,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从2017年起,专门面向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启动产业发展带头人三年轮训计划,每年遴选3500人,三年共培训约1万名产业发展带头人,探索用精准培训支撑精准扶贫的新路子。配合实施环京津贫困地区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每年示范培训1000名左右脱贫带头人。依托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职业院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10年来已完成100万名中专学历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任务,其中80%的毕业生留在农村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30%的党员干部学员成为带领农民群众致富的中坚力量。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每年培育各类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初、中、高三级认定制度。会同有关社会力量,组织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风鹏行动新型职业农民”等多个资助项目,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下一步,我部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力度,突出“带头人”和“示范培训”两个关键点,继续实施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环京津贫困地区万名脱贫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训对象进一步聚焦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培训主题聚焦产业扶贫,培训目的聚焦扶智、扶志相结合,对贫困地区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其他成员、大学生村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进行培训。统筹开展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继续开展“全国十佳农民”“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资助项目遴选,树立良好导向。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职业素质和能力提升计划”。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技能人才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创办人、农业职业经理人及骨干农民为重点,创新培育机制,强化能力素质培训、生产经营服务、产业政策扶持等,帮助职业农民在农业现代化生动实践中快速成长。

三、关于多机制留住人才的建议

在职称评定方面,我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从1994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坚持向基层倾斜,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为正高级职称。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在乡村和乡村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在工资福利方面,国家出台了多项倾斜政策保障到农村干事创业人才的待遇。按规定,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向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根据服务区域类别相应高定级别;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列入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县市区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鼓励事业单位种业骨干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指导意见》,种业领域人员到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或创新创业,可领取合理工资待遇。

在社会保障方面,为妥善解决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切实维护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基本建立起跨地区、跨人群、跨制度转移接续的机制。201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2016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流动、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政策。上述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框架的规范和完善,基本实现了“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在农村创新创业的人才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理待遇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

01059192676

 

 

 

                                                     农业农村部

201881


  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