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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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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农垦总局等部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有关司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完善中央直属垦区现行‘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为明确中央部门和垦区所在省的管理职责,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支持中央直属垦区加快改革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黑龙江省政府、广东省政府共同制定了《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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