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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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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

根据新修订的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7173号)和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部署,现将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报表及指标解释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2018年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调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工作。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涉及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情况、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农村社会治理等关键指标。开展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有助于及时掌握农经重点工作发展动态,为开展全国预测预判和决策提供重要数据参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半年报、年终预报统计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层层抓好落实。

二、审慎把握数据变动趋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最新政策精神,将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统计中的原“转包”指标并入“出租”指标统计,要注意指标变化。农业生产托管统计要继续加强指标理解学习和实践调研,真实反映我国服务规模发展情况。其他指标统计若年度间数据变化较大,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异动说明。年终预报统计要确保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维护数据权威性。龙头企业基本情况统计由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填报,暂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

三、按时按要求上报数据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半年报、年终预报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于715日前、113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统计报表同时通过网络在线系统(cjkz.agri.gov.cn)报送,分析报告及异动说明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王 蕾   杨霞

电话:01059193124/3193  传真:01059193124

电子邮箱:jgzztxc@163.com

 

附件:1.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表

2.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和年终预报统计表指标解释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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