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3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刘家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时举办丰收节庆活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通过,这是不多见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一件蕴涵人民情怀的好事。在去年首个“丰收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祝贺和良好祝愿。 

  中国农民丰收节既是亿万农民庆丰收的节日,也是全社会助增收的节日。我们始终注重发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聚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参与者。 

  一、关于为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媒体宣传平台 

  我们提供了多种宣传途径,去年首个“丰收节”期间,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报道、现场连线、VR直播等方式,充分展示各地盛况。比如,新浪微博197个与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关的微话题,阅读量三天突破6亿次,其中共青团中央的“我和我的家乡”微博话题点击超3.1亿次。微博中的政务微博和网络大V表现活跃,热情宣传家乡、推荐品牌农产品,微信中出现大量阅读量10+的文章,丰收节成为朋友圈的热点焦点。这其中,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今年,我们也将搭建全方位宣传平台,制定丰收节新闻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好全媒体资源,突出融媒体宣传。要求各地参照国家层面的宣传工作部署和节奏,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主题,高质量策划新闻宣传,这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展示机会。 

  二、关于大力支持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举办丰收节活动 

  为充分调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参与积极性,搭建城乡互动大平台,去年,我们推出了“5100”系列活动,即100个农产品品牌、100个特色村庄、100个乡村文化活动、100个乡村美食、100个乡村旅游线路。在此带动下,城市居民纷纷回到乡村寻根溯源,乡村旅游占各地节庆活动的比例达到45%以上,为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了大量客流,让丰收节更实在、更实惠。我们还策划了“庆丰收购物节”,发动各大电商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丰收促销活动,农产品网络销售额突破200亿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通过品牌推介、网络销售等方式,实现了农产品优质优价、丰产丰收,带动了农民增收,增加了经营效益、提升了品牌价值。 

  今年,进一步把活动下沉到县乡村,面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农业产业园区。特色农业产业、优质品牌农产品、精品乡村旅游线路等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呈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扮演重要角色。同时将组织6个“千万”系列活动,即千村万寨展新颜、千家万户传美德、千乡万镇品美食、千山万水赏美景、千企万品助增收、千县万特促销费。这里边涉及民间美食、乡村休闲旅游、品牌推荐、产销对接、消费扶贫等多个方面,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广阔舞台。 

  三、关于对节庆活动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中央财政已安排经费促进乡村文化创新传播与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要用于举办农民喜闻乐见的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活动,系统梳理、创造性转化重点优秀农耕文化,挖掘乡村振兴农民典型代表等;按照片区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进行摸底调查、识别评估、评价分析与数字化保存,制作中国重要农业文化系列动漫与公益性文创产品,组织不同主题文化遗产巡展。 

  感谢您对中国农民丰收节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的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01059192157 

    

                            农业农村部 

                           2019719 

  解读: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