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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9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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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东北地区调减玉米种植和发展高效农业扶持政策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

东北是我国玉米生产的重要产区,也是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的重点区域。2016年,国家对东北四省(区)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进行调整,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一方面,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不再由中储粮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临时收储,而是由多元市场主体自主入市收购,农民随行就市自行销售。另一方面,在东北四省(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对东北四省(区)给予一定补贴,由四省区负责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玉米生产者,以保持优势产区玉米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同时,允许地方将不超过10%的补贴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到2018年,国家已连续3年在东北四省(区)实施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并加强与大豆补贴政策的统筹,平衡玉米与大豆种植收益,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轮作种植制度。下一步,我部将根据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积极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逐步完善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研究支持东北四省(区)玉米生产和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二、关于支持东北地区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东北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发展设施农业可有效弥补积温不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前景广阔。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对东北地区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加强规划引导。2015年,我部印发《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152020年)》,将东北温带区纳入规划范围,明确提出设施蔬菜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打造规模化“北菜南运”生产基地。二是推进设施蔬菜开发试点。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7亿多元资金,支持东北四省(区)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新建高标准蔬菜温室大棚1.6万多亩、改造老旧蔬菜温室大棚2.5万多亩,加快推进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提高北方大中城市蔬菜自给水平。三是推动蔬菜生产绿色发展。通过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支持东北地区设施农业发展。2017年,我部安排东北四省(区)蔬菜绿色高产高效整建制创建县4个、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4个,集成推广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示范带动大面积增产增效、提质增效。下一步,我部将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结合现有项目实施,继续对东北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给予支持,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12

                                                              农业农村部

                                                                2018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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