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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7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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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连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进留住高端农业专业人才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渠道开展农民培训 

  我部高度重视农民培训工作,围绕培养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联合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4年开始,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涉农创业者,以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专业技能为目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我部积极创新政策体系,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建设,畅通城乡间人才要素双向流动通道,建立专门政策机制,发展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质量效能。截至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50.9亿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超过400万人次,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二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托技能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针对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就地就近转移培训2014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力争到2020年使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转移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仅2017,就培训898万人次,为提升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培训政策措施,创新培训机制模式,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关于建立职业农民就业创业机制 

  中央高度重视职业农民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等文件,先后从制度层面就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创业格局进行了部署,我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加以落实。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普遍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大工作督查落实力度。二是强化载体建设。加大各地返乡创业载体的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共建成返乡创业基地约1200个。三是解决资金难题。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向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0多亿元。四是加大服务供给。各地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普遍开设专门服务窗口,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向创业者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努力打通创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返乡创业工作支持力度,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完善创业政策和服务,扎实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 

  三、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超过300万家,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多措并举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2017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部积极推动各地落实《意见》要求,目前江苏、青海、甘肃等省已出台《意见》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家庭农场动态管理机制。指导各地完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覆盖。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下发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和信息数据库,研发农场名录系统,探索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家庭农场信息录入、审核、认定、查询和统计分析系统。三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和创新发展。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开展国家示范社监测,指导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加强监管。会同财政部实施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中央财政投入14亿元,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适当兼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支持合作社参加展示展销,组织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民合作社展区。四是制定出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文件。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明确提出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多类资源要素共享机制、完善多种形式利益共享机制,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落实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财政、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不断迈上更高发展水平。 

  四、关于搭建平台促进职业农民发展         

  我部十分重视职业农民的作用发挥,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搭建各类平台促进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示范带动各类涉农人才进入农业农村创业兴业。一是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陕西省市县两级已经成立一批职业农民协会,目前正在筹备省级协会;湖北省东西湖区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协会,致力于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素质,打造“新职农”公共品牌。二是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产销对接、跨省区交流合作、创业创新项目路演和技能比赛等活动。如上海市专门为青年农场主搭建创业对接、孵化和服务平台,推动职业农民协作与合作,共同发展;北京、山西等多地举办新型职业农民或青年农场主技能大赛、创业大赛、产品成果展等赛事展会,展示新型职业农民风采、激发农民创业热情。三是积极推进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教育部以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为抓手,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人才、创新优势,在基层建立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分布式服务站等,集科研中试示范、成果推广转化、农民技术培训以及学生实习创业为一体,形成长效发展机制。5年来,仅首批10所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就在全国建设各类基地2000多个,覆盖粮油、经济林果、蔬菜、畜牧等行业领域,成为职业农民成长发展的良好平台。   

  下一步,我部将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出台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吸引和促进更多优秀人才在农业农村领域创业兴业,支持和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共同发展、抱团发展,努力造就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五、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对接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创新创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扶持政策,加强农业高端人才培养,积极营造支持高素质劳动者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一是对接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带头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支持返乡下乡创新创业。鼓励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兴办经济实体,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创建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公布了1096个园区(基地)目录,其中7家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强化社会保险政策支持。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构建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实现了对社会成员的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3项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员和农村居民,新型职业农民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四是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培养高端人才。在“十三五”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中,我部共设有50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299个功能研究室,1252个综合试验站,聘请了50位首席科学家,1370位岗位科学家和1252名站长,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对农业高端人才的培养。 

  下一步,我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引导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新型职业农民头上,吸引、储备更多高素质劳动者留在乡村、发展农业。

                                                                                                                                                                                                                                                                  

  感谢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 010-59193019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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