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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4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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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将黑土地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黑土地保护实行国家立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黑土地保护立法,加强黑土地保护监督管理。一是推动国家立法。农业农村部参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积极争取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增加黑土地保护内容。二是支持地方立法。20183月,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于20187月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此外,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也出台了耕地保养、耕地保护地方法规规章,为黑土地保护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督。东北4省(区)各地农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质量管理职责,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严格规范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行为,加大黑土地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珍贵资源。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地方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完善《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推动出台《耕地质量保护条例》,支持东北4省(区)完善黑土地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形成中央与地方配套衔接的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黑土地保护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

二、关于对黑土地保护实行国家规划

黑土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强化规划引导、统筹力量、持续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年)》《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等国家重点规划,都对东北黑土地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7年,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编制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经国务院同意,已于20176月印发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区)人民政府实施。《规划纲要》提出2030年,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2.5亿亩,基本覆盖主要黑土区耕地。通过治理修复,基本遏制黑土退化趋势,将东北黑土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加快建成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商品粮基地。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规划纲要》,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一是强化行政推动。督促东北4省(区)人民政府压实黑土地保护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政策扶持。结合落实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加大黑土地保护支持力度。探索建立东北黑土地保护奖补政策,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保护黑土地的积极性。三是推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黑土保育、土壤养分平衡、节水灌溉、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水土流失治理等技术攻关,集成组装一批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四是创新投入机制。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黑土地保护,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遥感动态监测,跟踪黑土地质量变化趋势,为科学评估《规划纲要》实施成效提供依据。

三、关于国家层面组织力量推进

2016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强调,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东北4省(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政策、出台规划,扎实推进黑土地保护。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15年以来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黑土地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区)人民政府也将黑土地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动落实。二是划定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黑土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将黑土地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三是加大资金投入。2015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2018年扩大到8亿元,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开展黑土地保护整建制推进试点。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支持黑土地保护。四是集成推广技术。针对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教学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协同攻关,集成组装一批农机农艺配套、用地养地结合的综合技术模式,以点带面,示范推广。五是强化监督考核。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黑土地保护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落实黑土地保护责任。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东北黑土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善东北黑土区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对黑土地实施战略性保护,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部工作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01059193349

 农业农村部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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